本专业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依托一级学科采矿工程自主设置了矿山环境工程二级学科博士点。本专业是辽宁省教育厅确定的“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根据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依托本专业建立的“辽宁省环境类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013年被确定为国家级)成为学生教学实习、生产实践、合作教育等实践教学的工作载体,成为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的重要平台。
本专业的特色主要体现在:系统传授环境工程知识体系的同时,着力对学生创新精神、驾驭新技术和实践技能的培养,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和研究领域,培养学生具有环境工程及其相关联学科如环境化学、生态学学科领域的科研工作和创新能力;具有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能力;具有环保材料与装备开发能力,并在矿山环境修复领域与地矿类专业形成优势互补。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主要为环保规划设计院所、市政工程、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环保设备大中型企业以及政府环保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从事工程设计、科研教学、检验分析、设备开发和工程管理等工作;也可以报考环境工程、市政工程、给水排水、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