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与辽宁省环境监测协会构建友好合作框架协议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行业协会,用人单位的交流与合作,为用人单位培养合格的“高素质,研究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与辽宁省环境监测协会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构建了友好合作框架协议,从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校企深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