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于博雅楼115召开了四六级考试诚信讲座。本次讲座旨在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出席本次讲座的有环境学院党委副书记蒋思、环境学院学工部主任王琪、各班参加四六级考试同学。

讲座内容覆盖多个方面,包括强调诚信考试的重要性、作弊的危害、带领同学们学习考试相关的规章制度。最后,为了加强诚信意识,老师组织同学们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字,承诺将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考试,不作弊、不抄袭。

本次四六级考试诚信讲座有助于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强调学术诚信和考试纪律的重要性,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培养责任感,为未来的学习和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

附:
诚信考试承诺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细则(修订)》第六条规定: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
(一)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二)组织作弊;
(三)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
(四)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
(五)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考试严重作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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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详细阅读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细则(修订)》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在此我郑重承诺:在日后的考试过程中,将认真备考、诚信参考、绝不违纪作弊!我若做出任何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自愿接受学校给予的相应处分。
承诺人:环境学子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