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大环境学院文件
辽宁工大环境院发〔2017〕 01号 签发人:王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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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经费使用与管理规定的通知
学院各系、科室:
为规范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针对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特点,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规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抄 送:学院各系、科室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0日
附件: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1条 研究生经费使用额度3700元,
(1) 研究生独自限报销额度为1000元;
(2) 学院统一报销学生的复试,开题及学位论文的评审费、预答辩、答辩费等;
第2条 研究生经费使用范围
(1) 研究生外出调研差旅费;
(2) 研究生发表论文版面费;
(3) 研究生购买必要的专业参考书;
(4) 研究生论文的打印费、文献资料的复印费、绘图费等;
(5) 研究生本人参加学术会议的差旅费;
(6) 研究生做学位论文期间的有关计算、模拟、实验等费用;
(7) 跨专业学生补修本科专业课程的授课教师教学酬金(学院统一处理);
(8) 培养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费用(学院统一处理);
(9) 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费用(学院统一处理);
第3条 研究生经费报销程序
(1) 开具经费使用范围内的正规发票;
(2) 学院办公室盖报销标准章后导师签字,领取盖公章的蓝票;
(3) 院长(分管院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