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培养   >   硕士生培养   >   正文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3-26

学科代码:0910  学分:28

一、学科概况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在2006年获批的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基础上建设,2024年获批。学科以生态学、土壤学、林学等理论和方法为依托,经过多年建设与发展,形成了水土保持工程学、林草生态工程学、生态修复工程学、荒漠化防治工程学等特色研究方向,教学科研团队现有教师24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7人、讲师11人,获博士学位人员15人,45岁以下教师17人,已培养硕士研究生150余名。

近五年,学科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 7 项、省级项目 17 项,横向科研项目 20 余项,项目总经费1000余万元,纵向科研经费430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近 200 篇,荣获科技奖励 15 项,拥有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2 项,发明专利 5 项,出版《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等教材、专著4部。

学科现拥有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实验平台,实验室面积2000余m2,拥有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植物水势测定仪、土壤入渗仪、土壤 PF 曲线测定、非饱和导水率测量系统、植物冠层分析系统、地面径流测量系统等先进实验设备500余台套;与辽宁省沙地治理与利用研究所、辽宁省实验林场等10余家单位共建联合培养基地,拥有沙地试验林2700hm2、其他试验林3377hm2、苗圃33hm2,形成了完善的产学研结合体系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

二、培养定位及目标

(一)培养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学科旨在培养学生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完善知识结构、创新科研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能在水利、林业、农业、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从事相关教学、科研、规划设计、监测评价、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和高级管理者。

1、思想道德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事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备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守学术道德,崇尚学术诚信,热爱科学研究,具有严谨的科研作风、团结合作精神、求实创新精神和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2、知识能力

具有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领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技能,了解学科发展前沿,熟悉行业领域相关规范;掌握相关研究方法、仪器使用以及数据分析方法,具备在导师指导下应用专业知识从事行业领域内原创性科学研究能力。同时,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独立开展文献阅读、科技论文写作和学术交流。

3、科研实践能力

具有文献和资料查阅、整理能力,能够独立设计并开展科学实验或野外调查,能够组织、协调和调动科研资源、高效完成科研工作;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数据分析和成果提炼,总结科学规律,利用科学语言进行总结,撰写符合国际国内标准的学术论文;掌握研究方向所需专业技能,能通过科研、教学和生产等实践活动培养较强科研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知识获取能力,能够通过自学、总结和归纳获取研究方向所需的新知识,适应专业应用未来发展需求。

4、职业素养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创新潜质,具备继续深造的专业学术能力,具备在行业领域内政府机关、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管理等工作的创新实践能力。

(二)毕业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5 年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研究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培养环节并且成绩合格,学术成果、学位论文等需满足《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辽宁工大发〔2023〕335 号)、《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硕士、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管理规定(试行)》(辽工程发〔2024〕132 号)、《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规定》(辽宁工大发〔2022〕235 号)等文件具体规定,同时具备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学科领域完备的理论和技术,具备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研究方向

在美丽中国建设背景下,学科紧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需求,以“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和新时代创新型人才培养为指导,主要设置 水土保持工程学、林草生态工程学、生态修复工程学、荒漠化防治工程学4个研究方向,具体如下:

序号

 

研究方向的范围及特点概述

1

水土保持学

主要研究土壤侵蚀过程与机理、土壤水文过程与植被响应、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等。围绕辽西低山丘陵区坡耕地生产与矿山开采所引起的土地生产力下降、植被损毁与土地退化问题,开展水土流失机理与防治技术研究,尤其在植被恢复所引起的土壤抗侵蚀性能与土壤水文性能表征、大型露天煤矿排土场土壤侵蚀与优先流开展特色研究。

2

林草生态工程学

主要研究沙地立地条件评价、沙地林草植物材料筛选,防风固沙林的整地、造林、种草、管理等营造技术,防风固沙林的林木、地被覆盖物、土壤的生理生态特征规律分析。围绕辽西北沙地樟子松防风固沙林的衰退问题,进行了常年跟踪研究,开展了衰退理论和防治措施研究特色研究。

3

生态修复工程学

主要研究受损地水土流失治理的主要限制因子分析、环境特征识别及其生态效应,生态质量评价体系构建,生态复垦理论与技术。围绕矿区生态修复难题,开展利用工程、生物、农业等措施培肥土壤、筛选抗逆植物和重建植被的研究,尤其在利用微生物菌剂、废弃资源高效复垦方面开展特色研究。

4

荒漠化防治工程学

主要研究干旱半干旱地区土地荒漠化、沙化发生与防治的理论与技术、沙生植物种质资源优化及高效利用,防护林经营理论与技术。围绕辽西半干旱地区土地沙化成因、樟子松等典型植被治沙技术、微生物改良土壤等方面开展特色研究。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学制:3年

(三)学习年限:3-6年

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3年,按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且成绩优异者可提前1年毕业(按学校提前毕业的规定执行);因故不能在规定学制内毕业的最长可延长至6年。课程学习一般为 1 年(以课程学习、实践为主,兼顾论文的前期工作,第1、2学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5年。

五、培养方式与方法

采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践、学术交流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指导小组联合指导、校内外联合培养等多元化培养模式。

1.导师负责制。导师负责对研究生的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学术规范教导,把关研究生的选题、试验、论文撰写等,引导、示范和监督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和实践应用。

2.指导小组联合指导。根据研究方向成立研究生指导小组,指导小组联合指导研究生中期考核、开题审查、论文工作检查等重要培养环节的质量把控。

3.校内外联合培养。实施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校企联盟,深入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多学科交叉融合培养,组建跨学科教学团队。

4.多元化培养方式。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慢慢深入专业科学研究方法;鼓励学生参加科技竞赛,通过创新科技竞赛,促进学生知识积累与融合,提升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能力,加强多学科交叉融合,进而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16学时计作1学分。分为必修课(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选修课、补修课及必修环节四个部分。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科学术研究生在修读学位期间,总学分要求至少达到 28 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25学分,包括学位课不低于20分,选修课不低于5 选修课中设置2学分导师选课,具体课程内容由导师根据培养需要开设,且为必开选修课。学术报告和学术活动、选题与开题、中期报告、预答辩和答辩等必修环节合计3学分。此外,对于跨专业学生,还需完成3门不修课程,不计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如下: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

课程类别

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备注

编号

课内/试验

公共课

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2

1

必修,8学分

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16

1

3

人文素养与学术诚信

1

16

2

4

英语写作

2

32

1

5

英语听说

1

16

1

6

工程伦理

1

16

2

专业基础课

1

实验设计与多元统计分析

2

32

1

必修,12学分

2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前沿

2

32

1

3

水土保持与土壤侵蚀学

2

32

1

4

林草生态工程学

2

32

1

5

生态修复理论与工程学

2

32

2

6

荒漠化防治理论与工程学

2

32

2

选修课

1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专题(导师选修课

2

32

2

必选,2学分

2

文献阅读与学术写作

1.5

24

2

至少选3学分

3

数据R语言分析与AI应用

1.5

24

2

4

3S技术理论与应用

1.5

24

2

5

水土保持监测

1.5

24

2

6

流域治理与管理

1.5

24

2

7

森林生态学

1.5

24

2

8

矿区生态修复

1.5

24

2

9

生态水文学

1.5

24

2

10

微生物修复理论与技术

1.5

24

2

11

沙地植被恢复与重建

1.5

24

2

补修课

1

水土保持工程学

0

32

1-2

不计学分

2

土壤学

0

32

1-2

3

土壤侵蚀原理

0

32

1-2

必修环节

1

学术报告及学术活动

0.5

3-5

必修,3学分

2

开题报告

0.5

3

3

中期报告

0.5

5

4

预答辩

0.5

6

5

答辩

1

2-6

总学分

28学分

七、考核方式

1.课程考核。可采取笔试、研究报告、课程论文、考查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研究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学术前沿知识的把握能力和应用基础理论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公共必修课程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核,基础和专业必修课程由硕士点所在学院组织或由导师(组)自行安排考核,考核材料(包括试卷、报告、论文等)、成绩单应及时送交研究生院进行备案。硕士生课程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必修学位课程成绩须在75分以上,考试成绩未达到相应要求,需重修。

2.课程外考核。包括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质量考核。对于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直至考核通过,且两次考核间隔至少间隔3个月;对于学位论文质量考核未通过者,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规定详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论文质量保证管理实施方法》。

八、实践环节与要求

1.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参加导师科研课题研究、相关实验、实践等相关技能训练,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实践环节由导师负责考核,完成导师安排的实践环节且经考核合格的书面材料(需导师签字)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办。所交书面材料的格式要求由学院统一制定。

2.学术报告及学术活动考核:在学期间,至少完成1次学术报告;至少参加10次学院及学校组织的学术讲座(以研究生学术活动考勤登记表为依据)。考核合格的研究生获得该环节学分。

3.通过科研过程,与导师、同学、同行等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九、学位论文工作



执笔人(签字):

联系方式:

研究生管理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院长(签字):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     研究生管理负责人(签字):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考核方式

开课

学期

开课单位

备注

必修课程

公共课程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2

考试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8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16

考试

1


第一外国语(读写)

2

32

考试

1

外国语学院



第一外国语(听说)

1

16

考试

1


工程伦理

1

16

考试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文素养与学术诚信

1

16

考试

2

专业基础课程


实验设计与多元统计分析

2

32

考试

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2学分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前沿

2

32

考试

1


水土保持与土壤侵蚀学

2

32

考试

1


林草生态工程学

2

32

考试

1


生态修复理论与工程学

2

32

考试

1


荒漠化防治理论与工程学

2

32

考试

1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专题(导师选修课

2

32

考试

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必修

2学分


文献阅读与学术写作

1.5

24

考试

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至少修3学分


数据R语言分析与AI应用

1.5

24

考试

2


3S技术理论与应用

1.5

24

考试

2


水土保持监测

1.5

24

考试

2


流域治理与管理

1.5

24

考试

2


森林生态学

1.5

24

考试

2


矿区生态修复

1.5

24

考试

2


生态水文学

1.5

24

考试

2


微生物修复理论与技术

1.5

24

考试

2


沙地植被恢复与重建

1.5

24

考试

2

补修课程


水土保持工程学

2

32

考查

1-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不计学分


土壤学

2

32

考查

1-2


土壤侵蚀原理

2

32

考查

1-2

必修环节


学术报告及学术活动

0.5



1-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3学分


选题与开题

0.5



3


中期报告

0.5



5


预答辩

0.5



6


答辩

1



6

合计

28学分



 

 Copyright©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