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验中心   >   管理制度   >   正文

实验室管理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3-29

实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实验室成为安全的工作、学习场所,防止安全 事故发生,保障学 院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 20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等有关法规和规 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学院各级各类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工作包括实验室安 全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实验室安全分类管理、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 患整改、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等)、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仪器采购、仪器使用 管理、仪器维护与维修、仪器报废)、实验室仪器耗材管理(耗材采购、耗材使 用管理、耗材报废)。 

第三条 实验室管理应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 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制。 

第二章 实验室管理体系 为保证实验室的正常有效运转和实验室安全,明确相关部门及实验室人员的 职责,落实实验室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 

第四条 建立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杨 铮、赵晓亮; 副组长:孔 涛; 成 员:薛 杨、张海勤、连昭、郭 景。 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和工作体系; 2.针对学院安全类型,制订和完善适用于学院实验室 的管理制度、技术规范 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组织、协调、督促学院做好实验室工作,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与实验室签 订安全责任书; 1 4.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协助学校开展实验室检查,并落实隐患 整改; 5.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组织学院相关教师、学生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 培训与考试。

 第五条 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所在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 实验室管理及发生 的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汇总表”见附表1。实验室负责 人须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建立完善所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建立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 应急预案、实验室准入制度、值班制度等; 2.根据实验室安全类型,负责对所在实验室工作人员、指导教师及学生进行 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对临时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 3.负责所在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实验室内危险物品台帐,包括放 射性设备、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气体钢瓶台帐等,做好安全自查记录; 4.建立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台帐和样品耗材台账,并做好仪器设备和样品耗材 的出入记录; 5.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防止开展违反实验室安全规范 要求的任何实验活动; 6.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卫生自查,配合学校安全检查,并 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通知,做好安全信息的汇总、上 报等工作。

 第六条 在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指导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均须对实验室安全 和自身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指导教师须对学生进行实验前安全教育培训,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准入制 度;其中,本科生实验由实验指导教师负责,研究生实验由导师负责。实验指导 教师和导师是所指导学生实验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实验所发生的责任事故负 主要责任。 2.遵循实验室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 展实验; 3.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异议并停止实验,向主管部门报告; 2 4.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 发生安全事故; 5.熟悉实验室安全应急程序,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演练活动;知晓应急 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和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Copyright©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