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实验耗材管理办法
为确保本科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耗材(含低值耐用品)的管理,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实验耗材的范围
实验耗材是指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设施制作、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等所
需要的药品和低值耐用品。
第二章 本科实验课程耗材的购买
第一条 各实验课程教师将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提交给实验室耗材负责
人,实验员编制每门实验课的“备选实验耗材表”,经教学管理人员审核后,作
为购买实验耗材的依据,样表见附表1。
第二条 各实验课程教师提交本年度实验课程项目。依据本年度实验课程项目,
实验员在第一条中“备选实验耗材表”的耗材范围内,编辑购买“耗材需求计划
表”,样表见附表2。
第三条 环境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和实验耗材负责人共同审核每门实验课“需求计
划表”。审核要求如下:
1.“耗材需求计划表”中耗材,未超出“备选实验耗材表”范围;
2.“耗材需求计划表”未包含实验设备;
3.提示各实验课程的实验员,“耗材需求计划表”中低值耐用品由实验员登
记和管理;
4.环境学院实验耗材购买资金总额,不超过学校分配资金总额。
第四条 环境学院实验室耗材负责人,依据审核后的实验课的“需求计划表”,
协调购买实验教学耗材,组织验收。具体流程如下:
1.“耗材需求计划表”中涉及的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应提
示实验课程组人员,并必经实验室耗材负责人统计后,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危险化学品采购申请单》,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危化品中心),由危化品中心
组织购买、储存。
2.“耗材需求计划表”中实验耗材(除危化品),经过询价,比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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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实验课程的实验员依据各自“耗材需求计划表”验收实验耗材,并在供
货清单上签字。
4.签字后供货单由实验室耗材负责人存档。
第三章 实验耗材的管理
第五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需建立耗材采购与分配台账,并对药品库现有耗材实施
规范化管理。
第六条 实验课程组人员可根据实验教学地点,对购买的实验耗材归类放置整齐、
有序。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工作。
第七条 实验教学耗材内部可以互相调拨,但须经实验课程组人员同意。
第八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耗材的保管和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管理不善者要提出批评甚至追究责任。